法律咨询

1996年我前一家公司部分款项,对方起诉到法院,经法院执行,我将工资存折经法院押给对方,在法院的监督下由对方领取工资,扣够为止。但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尽到法律监督的责任,至使对方多领取工资超出所欠款额的一倍还多。在此期间我本人多次提醒执行法官,法官不但不及时中止案件的执行,反而态度强硬,致使造成此后果。我认为,这已构成职务侵权,我应该要求司法赔偿,不知对否,请求法律咨询。

刑事案件
2010-04-03 13:3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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