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2010年1月25号早晨离家,3月一号前还和家里偶尔有联系,之后就没音讯,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在,我该怎么办?我们是2003年5月结的婚,04年生下的孩子都快6岁了,作为父亲他几乎就没对孩子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孩子是我一手带到现在的。由于都没有正式工作,2006年8月开了个电脑店,生意不太好,从07年的春节后到现在是第4次离家出走了每次出走期间,他不会给我和孩子一分钱,我也曾提出过离婚,他不同意,自从孩子出生后,他就一直和我分居,他睡客厅,我和孩子睡卧室。现在我想离婚,可是找不到他人,我可以起诉吗,他已经1各月零3天没有音讯了,算不算失踪?我用什么理由起诉他离婚?我和他除了孩子之外,没什么可以分割的,既没房产,也没存款,我只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我丈夫的父母还健在,父亲快80岁了,母亲60多,是个老病号,目前还在住院,请问我怎么才能和他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归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