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沧州市一电脑销售公司的员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09年9月14日,由我(当时还担任公司进货商务)为下线业务订购一台联想的4020台式机,货到库房后 因我忙于其他事情没有及时入库,业务出货以后也没有及时的通知我补入库。。今年3月份查账的时候,发现货物丢失了.公司因此要求我承担大部甚至全部责任。。我很郁闷,公司当时的规定 是 业务出货,都要上交出库单给库房 然后由库房统一调配货源。。我能找到证据 证明我定的货已经到了库房,并有库房主管的签了字的货运签收单复印件。。也在我们货运部门查到了当时那名业务出库的数量同他在管家婆上的出货单据有出入。。公司会计给下线客户打电话询问 但是客户那拒绝承认收到货。。我想请教,我不想承担那么多的责任 通过法律手段能保护的的利益么?如果可以的话,还需要我收集哪些资料才能够保证我这场纠纷的胜诉!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