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给公司做08年度的年检工作时,我在网上填写的年检资料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但实际经营地址不是注册地址,工商专管员让我写说明,没有罚款,很轻松就过了。
2010年3月我再去年检时,又被扣了,还是异地经营问题,开口就说罚款,而且是上限(10万元)。并说去年就让我限期整改了,但一直没改,并拿出我去年签字的整改通知书,确实有我的签字,我记得当时我交上说明后,他说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让我签了个,但不知道是整改通知书,也没有给我一份。现在是有口难辩。
2010年2月我已经去工商办理变更事宜,但由于注册用房为住宅及入住西区要申请,致使2月没有变更过来,工商说让我先年检,再变更。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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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较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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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经营地与注册地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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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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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