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2000年因就读中专,把户口迁到了学校所在地,2003年毕业时,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把户籍打回了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并发给我一份“户籍证明”。
身份证号与发证机关都是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但是冒用我身份证与户口的这个女的为什么又是济宁地区的?
因为当初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也没有把户籍的事情去我出生所在地落实(当时也问过村里的干部和乡户籍科,村干部与乡里的户籍科都说:学生的户口没事的,也可以等到结婚的时候一起迁出);直到2009年登记结婚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过程中,公安系统查出,我的户籍已被济宁市地区的一个女的冒用,临沂市苍山县的公安机关说:既然她冒用了我的户籍信息和资料,要让济宁公安局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才可以落实我的户口,但是拖到现在至今都还没有落实好,因为我男朋友是浙江杭州地区的,现在他们这边房屋马上要准备拆迁,这直接关系到分房子、安置赔偿和过渡费的问题,如果我的户口落实好,我就会多分到80平方的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