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欠原告现金4000元但被告签字的有3000元,去年11月将被告起诉可法院拖到现在都没受理说找不到被告本人无法立案.请问我这钱有什么办法要回来?如果没办法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欠钱然后搞失踪欠钱都可以不还.我本人是外地人赚钱也不易,虽然钱不多我只想社会给我个公道,好让以后与我有同样的案例的人知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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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但原告须先行垫付公告费、诉讼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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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能提供欠据等证据及被告的个人资料,住所地等信息的话,法院应当立案,如果无法送达可以进行公告,然后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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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