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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要我归还他在结婚前给我的黄金首饰,离婚是我起诉的。大家都无过错,只是性格不和,如果我不归还,法院是否会判不离婚?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4-02 09:00: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已经结婚并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是不予返还的,他给你父母的生活费一般视为赠与,不需要偿还
  • 婚前给的首饰应属彩礼的范畴,双方已结婚的若无法定情况一般不予返还,还有给一方父母的生活费不用返还,与哪方提起离婚无必然关联
  • 如果是首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您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可能要等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才可能判决离婚。结婚之前给您的黄金首饰,是婚前赠与行为,属于您个人的婚前财产,我认为法院不会判给男方。
  • 应当属于婚前赠与行为,可以不予返还。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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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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