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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现在想请教一下. 前些天我在上班路上被一辆违规汽车撞伤.经交警鉴定对方全责.我想知道,我的误工费是应该取我在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是事故发事前一个月的工资. 还有在我受伤其间一直是由我爱人护理的.我想知道我爱人没有工作这个护理费是应该怎么算.标准是怎样的. 盼复!!!!!!!!!!!

交通事故
2005-01-17 00:1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没有工作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爱人没有收入,其护理费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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