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打扰问下,马上要结婚了,我是城中村的独生女,家里平房面临拆迁,会补偿楼房,男方家没有房子,打算出钱买我家一套房子,我在考虑等赔偿的房子下来了是写我的名字还是写我父母的名字,如果写我父母的名字那是不是等我们结婚了,若我父母都过世后,我们二人离婚,我父母留下来的家产是归我们夫妻共有还是归我个人所有,还是我占大部分他是小部分,如果是我父母的名字,那他买我家的房子我和家人讨论的意见是和他们立个协议证明收到买房费多少钱,考虑到男方有个姐姐,所以打算协议的对方是南方 而不是男方父母这样可以么?协议上写上甲乙双方父母均有居住权诸如此类的,如果房产是我的名那就是我和男方签协议,若离异先前给过我多少钱 如数退还,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也和他签了协议 证明婚后房产归我们俩共同所有,若有天我过世了 但我的父母或者父母其中一人还健在,这房子属于男方的还是 属于我父母的? 请给解决下 该怎样办理比较合适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