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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我的责任是次要的,伤残8级算了26000元怎么陪赏。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3-31 12: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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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比例分担。
  • 《陕西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该指导意见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5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第1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需要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主要责任承担90%
      (七)同等责任承担60%
      (八) 次要责任承担40%
      在高速公路、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5%,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责任承担10%,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计算方法是:用26000元乘以责任比例。
  • 交强险给你全赔,即便你是主责,不分赔偿责任,8级交强险公司可直接、赔付受害人伤残赔偿金78000元。(只要你是城市户口或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
  • 交强险不按比例赔偿,你该得多少,交强险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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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