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咨询下:1990年某日,A向B借5万元,但B不相信A,找了C。A与C是姐妹亲戚,本来C只是一个担保人的角色,但当时借条上的借款人名字却是C。结果是A与C有借条5万元,C与B有借条5万元,实际上当初借的钱在B手头上,实际上是B借的钱。但现在A找C还钱,于是C找B还钱,但B死皮赖脸的不还了。现在A告C到法院,请问C该如何是好?C可不可以把B同时告到法院,同时处理?C的这个官司该怎么打?
谢谢!律师。
-
已过诉讼时效,c可起诉b
-
因为期间有少量还款,有更新借条.所以不考虑诉讼时效已过.
-
C可以要求A作为第3方并审此案不?
-
诉讼时效已过
-
A与C,B与C之间是单独打的借条,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一起告到法院处理。C可以考虑时效过了,进行抗辩。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
因为,A与C,B与C之间是单独打的借条,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一起告到法院处理。C可以考虑时效过了,进行抗辩。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
C不用换A ,C可以起诉B还钱。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