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09年12月12日因病去逝,留下三间砖房,我们共有三兄弟,他哥俩都在外地经商以多年,我母亲生前一切事情都由我一人承担的,在我母亲生前住院期间他们不出一分一文,放弃老母的治疗,但我不放弃,哥三再此协商母亲生前和以后各方靣都作了一定安排,并鉴定了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我母亲的生活有病和一切事项由我负责,二是母亲的一切财产归我所有]同时我们哥三和在场的证人[舅舅]也在协议上鉴字了,母亲死亡后他哥俩就反悔了,和我争执财产,淸问律师,我们即有财产处理协议,他们还有权和我争执财产吗?现在房产产权还是在我母亲的名下,我想把产权变更为我的名下,我应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予详细解答,指路,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