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寡居,且无固定住所。其母身体羸弱,常年患病,并独自抚养我和妹妹。父亲兄弟三人,爷爷早逝,奶奶身体有残疾,行走不便。2003年老房拆迁,房款分四份,三家各一份,奶奶留一份做养老。现奶奶随我二叔生活,每年到我家与三叔家各住一月。奶奶与我母亲关系最好,但考虑到与其共同生活会耽误其再婚,且生活不便,故不一起生活。奶奶未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仅在与邻居闲聊时口头表示死在谁家遗产给谁。去年底,奶奶去世,二叔不分奶奶的遗产。我想问一下,1奶奶在生前就把老房房款分了,这样合法吗?处置的是她的遗产吗?2奶奶那份遗产该分?还是留给二叔?3我妈妈能继承遗产吗?(我妈妈特别孝顺,我奶奶其实很愿意跟我妈妈住的,但是她害怕给我妈妈添麻烦,所以不来我家住,03年老房拆了之后,我奶奶就在我家一连住了三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