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进公司,月底合同期满,29号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合同,请问此种公司单方面忽然提出,是否应该给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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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和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期限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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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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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的工资;其次,如果公司已经给你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的话,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再者,审查公司是否足额为你缴纳五险,如果没有足额缴纳,可以向公司进行索赔。具体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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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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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应当给予补偿的情形。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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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