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是92年由青浦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当时法院把我判给我父亲.我家房子在商榻镇,属于农村集土,建于1995年,是在老宅基地上翻建的,地基登记表什么的都是我父亲的名字,签发日期是:92年的3月15日,那时我父母还未离婚.我的继母和我父亲在08年的4月才登记结婚,而在同年3月她才和前夫办理离婚手续。当时由于我父亲身体已经很差,是推着轮椅去办理登记的。离我父亲过世,她们结婚登记未满一年!(我的继母94年的时候她曾经和她的前夫办理过离婚,但当时法院判定她上诉的理由不足,所以未给于离婚。她和前夫育有一子一女,都比我年纪大。)
她到我家没有工作过,后我父亲帮她申请了小城镇,她才拿低保收入!而我的亲戚也告诉我,我父亲当时跟她说过,起房子的钱都是我他所出!现我父亲已经过世,但没有留下遗嘱,我继母不给我钥匙,不给我这个房子的居住使用权。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要打这个官司有多少胜算。拿什么理由起诉?这个房子是否能分割?能分到房子的几分之几?该怎么去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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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属于法定继承。首先要判断你父亲遗留下哪些财产,其次你父亲死亡后有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财产平等分割的权利。因为法定继承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回答满意,你可以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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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的房产属于你和你爸爸的财产,但是你爸爸的房产份额可以由你和继母平均分割。你有居住权的,胜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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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继承权,具有房屋产权。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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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遗产纠纷,委托律师起诉,胜诉的几率很大。详情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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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像你的情况应该打继承权官司,而这房子是在你父亲与继母及婚前就造好的,属于婚前的财产。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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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继续居住这个房子,她不让您住在法律上讲是没有依据的,官司可以打赢。至于房子分割问题,产权无法分割,但可以就使用权进行分割,各自分得相应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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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遗产继存为由起诉,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母只有一部分的继承份额。你胜诉的可能性极大,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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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的。,具体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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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能打继承官司,能得到一半应该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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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只要房屋有产证,就可以分割。由于你父亲没有遗嘱,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房屋所有权由你和你继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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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居住权的。当然你继母也有居住权,你们可以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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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母独占房屋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房屋你是有份的,建议及时提起继承诉讼,要求分割你父亲的遗产。这官司你的赢面在9成以上。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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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