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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告我殴打他,如果不存在或不承认这个事实,我是否可以不去法院拿起诉状?已经拿状子了,我是否可以不去开庭?诉状与事实不符我是否可以反诉他诬告?

民事相关
2010-03-29 22:29: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最好是去拿起诉状并去开庭,不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样可能产生对你不利的后果。如果对方诬告,你可以反诉。
  • 你好,积极应诉
  • 你好:
    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所主张的事实,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 都可以不去,但建议还是积极应诉,对对方的指控进行反驳以维护你的权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律师
  • 1、是否去拿起诉状与开庭都取决你自己的决定,但建议是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清楚;


    2、你也可以提起反诉。
  • 您好,如果你已经拿了起诉状,那么还是积极应诉,否则法院会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你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当然也可以提起反诉。
  • 1、积极应诉,才是有利于自己的。

    2、可以让法院邮寄送达。

    3、可以用答辩状的形式处理。

    4、可以联系律师处理;或面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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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