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产处理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和老公2003年结婚,当时没有买房子,2004年的时候,老公的舅妈单位修建了一批福利房,舅妈因为有房子,就把这个房子给我们,我们出了与房子有关的所有款项,并得了相关的收据、发票之类的,但是因为是福利房,所以没有房产证,等于房子钱是我们付的,可是舅妈单位那里的相关资料上全是舅妈的名字,当时说很快会办理房产证,所以我们也没有太过担心,可是现在好几年过去了,房产证迟迟不办,我们感觉住的很不安心。另外舅妈是二婚,她当时嫁给舅舅后生了一个女儿,而舅舅在头一次婚姻中有一个儿子。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理手续,才能确保这个房子的权益是属于我和老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