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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遇到农村信用社不守信用,收到借贷人的还款后不写收据还故意刁难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1998年由于生活所迫,我父亲向农村信用社借款9000块,但后来由于家庭困难等原因,一直都没有还上这笔钱。今年3月份月底,农村信用社过来向我们追款,要求我们还款3.9万(这包括9000块10年来产生的利息1万五块,还有曾经借过的1.5万),由于生活实在困难,现在我父亲还是欠债累累,所以恳请农村信用社降低一下标准,考虑到我的实际问题,是否能少还一点,农村信用社给我的答复就是只要还上3万块就可以结束我们之间的借贷关系。今天,当我把凑够的3万块交到农村信用社的手里时,对方办事人员立刻改口让我再还上5千块,否则不给我开收据证明。请问遇到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样子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急等回复,谢谢。

证券投资
2010-03-29 0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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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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