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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那天有两个人找到我叔说给县教委做300个学生用的上下位床,要我叔打7000万元钱到自己存折里给他们看看有没有能力接下这个单,并且问我叔要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说26号下午两点半看存折迁合同。于是我叔就找到我哥跟他合伙做但我哥没钱于是就找到我,我叔给了我哥他的存折来找我,于是我就找亲戚借了钱和我哥在12点半第一次打5万元在我叔的存折上,由于不够一点半的时候找人借了1万多第二次打进去时发现那5万不见了就马上冻洁了。原来我叔和我哥在之前就在县教委跟那两个骗子见过面而且我叔还给刚开户的存折给他们看了,应该是那时就已经掉包了他们不知道,到开户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查才知道他们拿了我叔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开了一个存折我们打进了他们开了那个存折里。请问我能起诉我叔要回我那笔钱吗因为钱是打在他的存折里,也是他拿了被人掉包的,我哥在这件是里面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是多少,开户银行负什么样的责任。注明:后来证明他们俩也是被骗了,而且我哥是名尿毒症患者自己做一点生意只能保自己用。

刑事行政
2010-03-31 1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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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