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由于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几次跟他离婚,他都不愿意。我跟丈夫有一个女儿已经13岁。现在我与现任的男朋友有了一个7个多月的女孩子。再次协商离婚不成。请问如果我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会判我离婚吗?我们财产如何分割,或者说我应该给他多少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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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你可以诉讼离婚。
本律师为东莞市妇女维权站志愿者,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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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话,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你是过错方,对方可以 要求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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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各地法院对精神赔偿支持不一。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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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判离要看具体证据的,一般来讲,如分居两年以上的话应属于感情破裂,法院应判离。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子女按有利于成长原则确定抚养人,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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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要看证据,这就涉及到你是否要公开男朋友的问题,建议最好找律师当面咨询,如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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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