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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是做生意的,在做生意的时候被客户冤枉说多收了十元钱,因为没有此事所以姨妈拒绝承认此事,时候对方因为心里不舒服所以回家带了五个人前来我姨妈的店铺殴打我姨妈一人,其中一人还持刀,请问这种案件该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0-03-28 18: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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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