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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是姑娘,又是农村户口,未办理二胎准生证,怀孕四个月主动找计生部门办理计生办要罚款合不合法?

民事相关
2015-03-05 15:20: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法。也可待小孩生下来后各罚款500元。法律依据为:【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新修订版)】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 500元罚款: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
    (三)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应当终止妊娠拒不终止的。
  •   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延伸阅读: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前,着急抢生仍会被罚  新政颁布后,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就心急怀孕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抢生“二胎”。  各地政府也要有落实新政的改革紧迫性,抓紧时间研究落实,同时不应再在“单独二胎”新政落地过程中,设立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或门槛,人为干预正当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其实本市已对城乡居民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做过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实际生育率和育龄夫妇生育意愿普遍不高,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生育率不会因此出现过快增长势头。
  •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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