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业主的房子(农村住房)由一个建筑老板甲承揽(甲有建房合格证),该建筑老板因为时间和人员关系将盖房子的一面墙包给另一个建筑老板乙,(甲乙之间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且乙签有拿工资的收条,但收条上写的是“我向老板甲收我们的工资xx元”,老板乙不承认与存在承揽关系,在案发之后写的那个收条)该老板乙请的工人B在工地上摔伤了,(一层不需要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现B向业主与建筑老板甲提起雇佣关系损害赔偿。(理由是自己通过乙受雇于甲,但甲不认识B,且没有向其支付工资)请问建筑老板甲应该怎样应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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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