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外地的朋友找我借了3000多,那个时候没有写什么借条,而且钱是分多次借给他的,2年多了,怎么说就是不还,我想把钱要回来。对于法院的程序我一点都不清楚。不知道我是在哪个省份的法院告?请问我怎么告?法律程序要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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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你可以找一位代理律师进行代理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首先你要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再进行审理判决,最后执行。
(由于当初没有写借条,证据方面可能对你有些不利。)
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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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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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同时你要证明你没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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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