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前有8岁女孩,协议离婚时孩子由她抚养,我一次性付了抚养费用,离婚后她又生下小孩(直到她生下小孩后,我才知道她有了第二个小孩这么回事),说是这个小孩也是我的。 (8岁的)小孩本来一直在我这边上学和生活,前年她把(8岁的)小孩带走了,现在我已经很久没有跟我8岁的女儿联系上了,她总是推脱(8岁的)女儿不愿意与我说话,甚至还说下狠话,(8岁的)孩子现在是她的了,她要她生就生,要她死便死,我现在非常担心我8岁的女儿。 现在她又以第二个小孩是我的为借口,向我索取抚养费用,孩子确实是我的。 我现在想与她重新划分孩子抚养权问题,把(8岁的)女儿要过来,第二个小孩现在还没有1岁,给我真的无法带,所以把第二个小孩给她,一人一个,抚养费用各承担自己的,离婚前付给她的(8岁的)小孩的抚养费用,我就不向她要了,不知道行不行。 我该如何处理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