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家的情况是我母亲1999年12月在朝阳区福利分房一套交福利房款28000元有带公章的收据,但房产证没办下来,2001年6月与现在的继父结婚,房产证是在2002年才拿到的,签发的日期也是2002年的,我母亲有我们两个子女,现在我想知道,如果我母亲先逝了,房子如何继承,另外,如果我母亲现在就立个遗嘱把房子给我们姐弟俩,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征得继父的同意,是否需要公证,谢谢您 另,我刚咨询了北京的公正处,现在他们不给我们做这个公正,因为房产证是在结婚证之后才拿到的,请问我们现在有什么办法,多谢多谢

继承
2010-03-25 22:2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算是你母亲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遗嘱,由你目前的子女、继父、你母亲的父母等平均分配遗产
    2、如果有遗嘱的话,就不用征得你继父的同意。
  • 你好,严格意义上,这房子属于你母亲自己的婚前财产,母亲先世后由你继父和你们一起继承。
  • 可以立遗嘱留给你们姐弟,如果没有遗嘱,由你继父是有继承权的,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房子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如果你母亲没有留下遗嘱,由子女、父母和继父平均继承。你母亲可以留有遗嘱,在其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子女,但由于公证处不是法院,对一些敏感专业问题不能轻易下结论,所以拒绝公证。建议你母亲可以在律师的见证下立下自书遗嘱,也是有效力的。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可以立个遗嘱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