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被告知工作3个月之后把档案调到公司就可以签合同,后来又说工作半年之后把档案调到公司给签合同,现在已经半年多了,公司没有要签合同的迹象,我问了问同事,他说公司用很多借口把签合同弄的很麻烦。 我现在也不准备在这工作了,想了解一下这种劳动仲裁都需要收集什么证据,还有仲裁时是否需要在职,我不太想在这工作的时候仲裁,怕这个不规范的黑公司找麻烦。我想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这公司双休日加班也不是双倍工资,法定假日加班也不是3倍工资,平时请一天假要扣1.5天的工资。 请您给我一些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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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收集相关的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加班费也是可以要求的,不签订协议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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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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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时不需要一定在职,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衣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2、如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
3、双休日应支付加班费。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标准工时下加班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提起仲裁前建议尽量收集下列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纪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考勤记录;(6)用人单位向税务局申报的个税记录、同事或客户的证人证言、劳资纠纷协商录音、工作过程中的书面授权文件等,均可作为劳动者主张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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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对你进行补偿,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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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申请的时候不需要在职,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加班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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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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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