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滕州市官桥镇老多村庄在搞村庄规划,美其名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拆掉现有好好的住房,村官和政府联合搞小城镇开发,平房每平米赔300元,他们开发后卖每平米1180元,怨声载道,如果真正施行,将民不聊生。现向律师咨询在农村平房、二层楼房的赔偿标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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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是由当地市政府,枣庄市政府制定,肯定高不了。但有很多拆迁是不合法的,即使搞新农村建设也不能强制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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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补偿标准问题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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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