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1 签订时间早,但售房人提供假产权证做保证,没过户。
购房合同2 签订时间晚 有真房权证做保证, 没过户。
收到两次房款后,售房人逃匿,请问:这两个合同如何定性?这两个受害人所得赔偿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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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已经涉嫌诈骗罪,所以合同无效,你可以依据合同的条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合同2有效,售房人逃匿,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方无法办理过户,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建议报案,等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方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张权利能比较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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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更关心的是赔偿问题。
是否有必要报警要结合实际办理。
一半应该提过诉讼解决,并且应该及早保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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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物权不禁止两卖,关键看卖方是否有处分权和买方取得的方式是否合法等。你的问题叙述不全,难以得到准确的答复,建议面谈为宜。
东营特邀首席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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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