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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爸没文化1997年帮人介绍借钱时画上了自已的名字,而且是97000的天文数字,从此我们家就背上这笔债。2002年我们上诉了,对方又与法院联合设计,写了一张审请,让我爸按手印,内容是自行协商,审请撤诉。我爸不仅只字不识,还我行我素,没跟律师和家人商量又撤诉了。这钱呢至今一分也不曾归还。由于对方是无赖,法院里又有关系,我们无钱无势,我们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钱还能要回来?有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呢?我妈妈真是受尽委曲了。谢谢你们了!

证券投资
2010-03-24 17:5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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