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去年办了一张民生银行的信用卡,这张信用卡是通过发短信的方式发给我老公,问他要不要办,我老公办理了以后,这张卡就再也没用过,一直放在家里,可是前几天,我老公发现这张卡被人刷了8100块钱,就是3月16号的事。他去银行,银行说只能提供刷卡的信息,让他去报案。我老公去了几个派出所,先去的那个说要到他公司所属的派出所报案,然后我老公去了公司所属的派出所,又说要去住的地方所属的派出所,去了之后又说要去身份证上所属的派出所。最后身份证所属的派出所又说这事没办法立案,必须查出是在哪里刷的卡再到案发地报案。昨天银行通知我老公,说查出是在江西南昌进行的网上支付消费。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真的要到江本南昌去报案?这件事银行有没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