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由人才市场派遣到一国有银行营业部工作,2005年10月开始实习,后人才市场与我签定的劳动合同是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2007年4月我因调动工作不公平,一气之下写了辞职报告,行长同意并签字。辞职后父母托熟人说情,行长同意我回行工作,回行后我被借调到分行新成立的个贷中心上班,2008年6月中旬中心让所有派遣制员工各回原单位,我又回到营业部,9月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他们没有与我再签任何形式的合同,但我又干了16个月,有发工资和社保交费为证。 根据新版合同法,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属侵权,应付给双倍工资。我申请仲裁,仲裁裁定只正常补偿3000元,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付给我2008年2月至2008年9月双倍工资的另一半,诉讼请求被驳回(注:对方理由是我自动辞过职,还就此事写过检讨)。 请问:因此就可以不签合同、不付双倍工资吗?这种判决合法吗?谢谢! 注:对方理由是我自动辞过职,还就此事写过检讨。 请问:因此就可以不签合同、不付双倍工资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3-24 15:27: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临时工春节上班享受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5995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汽车违章扣了21怎么办
违章扣分
汽车违章扣了21怎么办
行政拘留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拘留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5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