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就到这家公司当是什么也不知道,直到2010年公司刚给上保险,可是我要走了,想问一下我可以所要补偿吗?需要什么证明呢?要是离职后还能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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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帮你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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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或保险赔偿,是否有其他补偿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而定
最好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工资标准的证据材料
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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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依法主张要求你所在的公司为你补缴2002年至2010年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其次,如果你现在要离开公司,因为公司在此前没有及时足额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的违法的,故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最后,离职不影响你向公司主张补缴社会保险的权利,但是你应当在离职后一年内及时主张。主张的时候,你需要就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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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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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具体事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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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可以要求补上,农村户口可以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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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