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7日做的甲状腺肿瘤腔镜手术,因为右胸口伤口处越来越痛,3月23日早上再去医院,主任检查后说明是之前插管子的隧道里面有积的液体,重新剪开口子,挤出一部分液体,又插了管子在里面,用水冲洗,反复几次后,说为了让里面的液体流干净,先插了管子在里面不让口子合上,两天后去取管子,此期间自己回家吃点消炎药。
因为这种情况,我不得不向公司请假三天,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怎么提出,还有赔偿的范围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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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否存在过错可交由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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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封存复议病历,要求赔偿,不成,诉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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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封存病历,诉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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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