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是结婚前2000年约7月我公公付了5万首付买的,贷款7万,2001年9月结婚,结婚后我公公得到一笔意外之财,分给女儿,儿子各五万,我们用这钱还清了剩下的贷款,现在因老公经常酗酒,赌博,泡夜店,甚至在多个征婚网站上征婚,因此我提出想离婚,请问这房子我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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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子登记在你老公名下,房子贷款是婚后还得,你对还贷部分享有权利,可依法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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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偿还的贷款中有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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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是你们结婚前办出的的产权证,那么房子归男方所有。 但是房子婚后还贷的部分,由男方予以返还一半给您。 并且您可以要求分割房子增值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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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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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需要本人可以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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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