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朋友合租了闵行一民房,22号下午大约六点半左右,我和朋友正在我公司附近吃晚饭,接到房东的电话,说是家里着火。紧急之下,赶忙打了出租车回去。回去一看,门被锯开,虽然房子没多大损伤,但是隔壁房子着了火,房东叫的那消防队员,也喷水到我房子的屋顶,导致我房屋屋顶坍塌,我屋里大部分东西被水浸泡,包话:笔记本电脑,被子,衣服等一些比较贵重物品。有些东西不能再次利用。注:我与朋友赶过去的时候,消防队员已离开,不过房东已承认,是他的父亲不小心导致这场火灾,还让我们重找房子。请问王律师,房东应对我的物品应怎样进行赔偿?是全额还是按比例?希望能较全面尽快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