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准备离婚,但男方有巨额的债务,既有向个人借的,也有银行贷款,并且这些钱都是用于莫须有的所谓“投资”。绝大多数借款都是以他个人名义,并且我并不知情,但其中一笔30万的银行贷款我也签了名,他朋友做的担保。他说离婚了也不会因此连累我的,但我无法预料以后的事情,因为现在我们一直很拮据,除了债务一无所有。我怕离婚后他还不出,还要连带我受累。请问我如何在离婚协议中将此问题解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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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签名了,银行有权要求你偿还。离婚协议怎样约定都没有用。但如果你向银行偿还后,可根据你们协议约定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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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向银行偿还后,可根据你们协议约定向他追偿,其余部分可以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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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张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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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即使约定了怎么解决,如果男方不还款,你还得承担连带责任。最好的办法是让他把这笔钱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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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