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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母20多年前离异,后带我弟(当时未成年)再婚。再婚时其夫的两个女儿均已出嫁,未构成抚养关系。所住公房的承租人为其夫,后我弟结婚娶妻,现户口簿上有其夫妇、我弟及弟媳4人。去年因意外我弟去世,其遗产还未分割(婚后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处,但贷款还未还清),前不久我母的再婚丈夫又因病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请问律师:这时我母是否是第一顺序承租变更人,再婚丈夫的女儿要将户口迁入并要继承承租是否有法律依据。再有,她们对我弟的遗产是否有转继承权?若有大约有多少份额?她们现在还拿着我生母的一些东西不还(结婚证、医保本、承租房房本等等)我该怎么办?非常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3-22 20:54: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