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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房子(85年修建:一楼为石砌结构,二楼为石砖混合结构)于去年年底经鉴定属危险房,因此去年年底申请翻建。经过多次交涉无果。理由二楼的露台(大约40平,没有办理房产证)于95年加顶。镇相关部门答复:除非先恢复原貌。但是不敢恢复原貌:恢复原貌可能会造成房子的整体更加危险从而影响周边邻居的安全。请问该如何才能拿到准建证,

其它综合
2010-03-22 2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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