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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97年7月开始在长胜肉联厂工作至今,担任生产厂长一职,下面工人29人,在13年的工作时间内,公司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社保,现在公司因为股东内部矛盾,从2010年2月停业至今,还拖欠我们30人2个月的工资,现在没有如何消息说公司何时开业,也没有发工资给我们,跟老板也联系不上,请问我们种情况该怎么办?13年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民事相关
2010-03-21 18: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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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