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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弟弟是快递公司司机,前两天驾驶小型货车(3人座,但当时座了4人)。刹车不及与右侧的交警挂车相撞,右侧车门被刮了下来了,于是向左打方向盘,又与左边的大货车相撞,致使坐在右侧的副驾驶被摔出当场死亡 据部分目击者称,撞车的部分原因是为了躲避立交桥上的电动车(实际上深圳是禁止电动车的),当然这块还没确切的证据 另外要说明的是事故当时,我弟弟就打电话报警,并在笔录中承认自己的责任以及愿意负责,可以说认罪态度不错。 请问: 1,电动车对本案有什么影响? 2,死者主要是由于车右门被交警挂车上十字架刮走才被摔出车外(甚至有的新闻称是由交警挂车勾出去的),那么交警挂车是否付有责任? 3,如果判我弟弟主要责任或全责,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

交通事故
2010-03-27 12:52: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弟弟承担事故主责或全责的,则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事故认定你弟弟全责或者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你弟弟要承担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民事赔偿,如果你弟弟是职务行为,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 1、对责任的划分肯定有影响;
    2、拖车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3、如果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话,涉嫌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取保、申诉等。
    欢迎来电咨询
  • 电动车这方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交警挂车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现场图和记录确定,如果是你弟弟主要责任或全责可能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我能尽量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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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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