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在深圳某酒吧当收银,后来公司倒了,员工去劳动局立了案,原先的老板委托另一个人A转让给买方。
今年3月11或12号,是A去劳动局给员工发的工资。事后其它员工通知我,因为我在外省,15号才到深圳。找A拿工资他说他也在等钱,等钱拿到了就给我,而且别人是少拿百分之十,他说我要把零头全部去掉。可还是一天拖了一拖,我的工资也就三千,但他就是说没钱。
我觉得他有带你耍赖的样子。期间我也去了劳动站,但是工作人员说已经结案了,不理我。
现在我出来都一个星期了,身上也没钱了
请问有什么方法能让我快点拿到钱?希望你尽快回我。谢谢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