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同学,从学校开始谈到分手中间大概有7年时间,在这7年里我们一起开店做生意从刚开始的30来平方店面到现在的200多平方的大店,真的很辛苦!不管是小店时还是大店时我一直在店里照顾生意,他在大店的 时候就很少在店里,结果去年的时候他有了外遇,不顾后果非要分手,事情到了这步当时死的心都有,我年龄也不小了,这么多年辛苦只为了和他有个好的将来,但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分手时他答应给10万作为补偿,也写了欠条《还有开店是从我家拿的3万,一共13万》分月给付。可他现在一直说没钱,我该怎么办,像这中情况他写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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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们之间属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可参照一般共有来进行分割,
第二、以双方共同经营店面,现店面由男友一人接手,但男友需要支付10万作为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建议不要以感情补偿费为由 杭州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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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10万元作为感情补偿费给你,如果欠条中写清楚,那么可以去出张,虽然这带上人身属情,但尽可以请求法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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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应证据可诉讼解决,有法律问题可持相关材料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具体解决方案。有实际困难可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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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