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1990年去世,我父亲1993年取后妻.2002年父亲去世,2004年父亲的后妻去世.2005年,军方发文,给军队离休干部发放住房补贴.补贴的起止时间是1938年到1992年.但是钱是去年底才领到的.请问:这笔钱是不是父亲的个人财产?我父亲有子女,他的后妻也有子女.她的子女能参与这笔遗产的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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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财产当然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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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此笔款项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2.你父亲后妻的子女可以参与这笔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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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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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此财产属于你亲生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当由你父亲和前妻之子女、男女双方的父母(健在为前提),后妻子女平均继承。(只得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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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