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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4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我老公的大嫂跑到我房间门口对我辱骂,我没还口她就进房间继续骂。见我不理她就说了一些挑逗语言我还是忍了,但她见我这样就动手打了我,还把我推倒在地乱踢,当时我只能用手脚挡了,最后她在我左肩膀咬了一口,留下很深的伤痕。后来我报警了,警察来做了简单的调查就叫我去医院验伤,由于当时她去了南宁,所以只对我做了记录,三天后找到她,但她说的跟我的不一致,警察说我没有人证很难办。其实她去南宁之后给我发了条信息明说打了一巴掌,还说这次是手下留情,因为要上班了我还没来得及给警察看。后来警察打电话给我说要调解并且是从轻处理,有可能是她家人找了关系。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如果要赔偿除了医药费我还能要求哪些赔偿?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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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0 13:41: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