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04年入职公司。公司定于今年7月份由深圳搬迁到惠州。我是深圳合同的今年6月30就到期了,不跟随公司搬迁到惠州可以是否得到赔偿。月平均收入(包括年奖金,年收入/12月)税前4500.我可以得赔偿吗?赔偿到底是怎么样赔。计算方法是这样算.4500*龄N+1年这样赔吗?是按劳动法那条条例赔?
二:关于社保,我是交深圳社保的非深圳户口的,04年个人每月交70元到10年个人每月交133.8元。我现上网查个人缴费社保基数是以个人去年税前总收入/12月*0.08%为基数(公司*0.12%)是这样算吗?如果是这样算我个人每月应交360元,公司每月540元.按我现在所交的社保算公司只帮我交200.7元。那公司每月少交340元,我们可以索赔吗?那索赔又是怎么计算呢?计算方法是否这样:340*12*6年(我参保年数)这样赔偿吗?那又是按社保那条例赔。公司少交的我们可以索赔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