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开车前天撞个人,情况是这样的,几天前一个傍晚我朋友从高速回家,下了高速在离收费口不太远的地方正常行驶时,突然看到有个人推着自行车横穿马路,我朋友赶紧刹车,因为当时天已黑,可视范围小,又是在高速延长线上,是禁止行人的路,随通过紧急刹车以及向外打轮,可还是擦着车了,行人摔倒在地,我们随及拨打了120.110,高速警察、120很快赶到,那人说什么也不上120,我们把他搀上车又跑下来,拎起自行车就走了,随后警察让我们也走了,但不到一个小时,交警给我们打电话说他上医院了,我们又赶到医院,ct什么的都做了,没什么问题,但我们的车为了躲开他打轮撞上了护栏,有将近5万元的损失。最后行人那边要1万三千元,想问一下您这个事按法律双方应该怎么划分责任,盼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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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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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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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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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责任依据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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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按照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赔偿车的损失5万元。医药费那边也是按责任比例承担。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如果对方先起诉的话,你们可以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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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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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问题应当按照交通队的责任认定办理,但是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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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