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晚上给别人上楼板从三楼上摔到2楼,手腕摔成粉碎性骨折,腿部有轻度骨折。在医院治疗3天后回家继续治疗。现在找那东家要医药费,他说我不是给他干活的。不认账了。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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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证据证明你是给他工作受伤,对方不赔偿的可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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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你的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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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在为他上楼板时摔倒的,即便你们之间不存在雇用关系,依据上面的规定其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他并未拒绝你为他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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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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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