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孩甲在6岁男孩乙家门前用弓箭将乙的左眼睛射伤,导致乙左眼失明。请问:双方家长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怎样进行赔偿?乙已有农村合作医疗和学校办的40元的意外保险两种保险,两种保险金该由谁支配?还有国家的关于灾难补助金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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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应该负责赔偿。有保险的话,可以先进行保险理赔,不足赔偿的部分再进行赔偿。一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保险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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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对方家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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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乙办的两种保险,需由此两个保险共同理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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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归乙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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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