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二手房,房子没有房产证,与卖主签定购房买卖合同,合同上写明交了首付并签定余额按期限还款,现在余额还没还,但我想因为房子没房产证,我想向卖主要开发商卖给他房子的证明(当初卖主只给了我他单方面的字句,说房子属于他,没给我开发商卖给他房子的手续),而卖主 不给,就这一问题我多次与卖主协商,仍未果.
我想问:他不给我他买房 的证明,如果开发商找到我,我怎么办??
我现在不还他余款(合同写明按期还),直到他给我证明可以吗? 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手续向他要证明??我有多大赢得 把握?
另外我是7年前买的房,现在房价是原来的3倍,如果我说他欺诈(因为他不能给我证明他是原房主,)要求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法律上 他能赔我多少??要是只退房款,那我们购房者赔大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